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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逃避查處,市紀委原書記結交政治騙子,被騙巨額財產!

編輯丨董鑫

據“新湖南”2月4日報道,湖南省紀委監委駐省委統戰部紀檢監察組原組長李超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指出,李超為逃避查處,結交政治騙子,被騙巨額財產,以串供、轉移、隱匿證據等方式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

公開簡歷顯示,李超出生于1966年7月,湖南祁陽人,1988年參加工作,畢業于湘潭大學哲學學士,湖南省委黨校經濟學研究生。

他在紀檢監察部門工作多年,曾擔任過湖南省委巡視第一組副廳級巡視員、巡視第一組副組長、巡視第八組副組長等職。

2015年3月,李超出任湖南省郴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2023年11月,李超在湖南省紀委省監委駐省委統戰部紀檢監察組組長任上落馬。

今年1月,在湖南省紀委監委發布的年度綜述中,李超作為“害群之馬”被點名。

文章指出,湖南省紀委監委以刀刃向內的勇氣,堅決清除害群之馬。2023年,全省立案紀檢監察干部494人,其中省紀委監委嚴肅查處了郴州市紀委原書記、市監委原主任李超,省委巡視組原二級巡視員楊揚等違紀違法干部14人。


圖為李超在會議上發表講話(資料圖)

最新的雙開通報指出,李超身為紀檢監察領導干部,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執紀違紀、執法犯法,毫無底線原則,喪失職責操守,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陽奉陰違,搞兩面派,做兩面人,不信組織信關系,為逃避查處,結交政治騙子,被騙巨額財產,以串供、轉移、隱匿證據等方式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

此外,李超還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安排;組織原則缺失,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私利。

通報說,李超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濫權妄為,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執紀執法活動;貪婪無度,以權謀私,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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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馬市委書記感覺要被查 與妻子清點現金后一起燒錢

1月31日晚,由湖南省紀委監委與湖南廣播電視臺聯合攝制的電視專題片《忠誠與背叛——2023湖南正風反腐警示錄》在湖南衛視播出。

為“盡快搞副省級”這名落馬市委書記留下了33個爛尾工程

在電視專題片第一集中,湘潭市委原書記曹炯芳亮相懺悔。這也是他在去年的《忠誠與背叛——2022湖南反腐警示錄》出鏡后,再次亮相反腐專題片。



圖為曹炯芳講述被不法商人圍獵

2016年,曹炯芳調任湘潭市委書記,為了“急于出顯績”“爭取盡快搞副省級”,明知湘潭政府債務已風險預警,仍拍板決定違法融資舉債,推行“精美湘潭兩年行動”。“在湘潭以后急于求成,就想盡快地見到政績,”曹炯芳承認。

在錯誤政績觀的主導下,曹炯芳無視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對中央防范化解地方債務風險的要求置若罔聞,安排市政府違規出臺兩個紅頭文件,要求相關部門和平臺公司,借PPP項目大肆違規舉債,并強令市人大常委會出具決議,為違規融資舉債“背書”。

曹炯芳承認:“作出一些決策,有主觀盲動性,是一種官僚主義的決策……這個與中央的要求、與省委的要求是相違背的。”曹炯芳的濫權妄為,致使湘潭違規新增舉債435億元,財政不堪重負,形成33個爛尾工程,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和重大經濟損失。“這是權力的濫用和私用,造成了今天的結局,這確實是難辭其咎的,”曹炯芳懺悔。

曹炯芳,男,漢族,湖南澧縣人,1964年5月生,研究生學歷,哲學碩士,中共黨員。他曾任湖南省委副秘書長、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2016年出任湘潭市委書記,2021年7月離任,2022年3月在湖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秘書長的崗位上被查。

甘于被圍獵感覺要被查,曾與妻子一起燒錢

據2022年的反腐大片《忠誠與背叛——2022湖南反腐警示錄》披露,曹炯芳一方面大肆違規舉債,導致湘潭債臺高筑;一方面大搞腐敗,放任支持胞兄在湘潭“提籃子”、攬工程,幫助其在融資過程中牟取利益,政治掮客文竹則打著他的牌子當起“地下組織部長”。

此前的專題片還披露,曹炯芳甘于被圍獵,一步步落入了不法商人精心設計的陷阱。

涉案人沈某:知道他(曹炯芳)小孩和我小孩也是同年,又是同月,這個時候,想通過小孩跟他拉得更近,就安排在一個學校,也安排在了一個班上學。

沈某還細心地照顧曹炯芳一家的生活起居,還認干親、當陪練、做廚師,感覺就是曹炯芳的家庭保姆和生活秘書。

投資就意味著回報,沈某要的回報,就是通過曹炯芳拿項目。

據介紹,曹炯芳被留置前,組織曾多次找他談話,讓其主動向組織說明問題,可曹炯芳執迷不悟,對抗調查,拒絕接受組織的教育和挽救。

曹炯芳妻子鄧某某:春節以后他就越來越感覺到組織會查他,我們倆又一起把家里的現金清了一下,他就發現家里有一些外幣,他說到時候講不清來源,只有燒掉以后,我們就安全,并且一邊燒的時候還一邊跟我講,他說這個是我們倆帶進棺材里的秘密。

副縣長為升遷送給市委書記兒子一百萬,落馬后聲淚俱下

在電視專題片第一集中,郴州市政協原副主席、郴州市民政局原局長李志珍聲淚俱下痛哭懺悔。



圖為李志珍出鏡懺悔痛哭

2018年,時任永興縣副縣長的李志珍,為謀求職務升遷,想方設法攀附時任郴州市委書記易鵬飛。李志珍在專題片中表示:“那時候郴州到處在流傳,你想要提拔重用,找不通易鵬飛這個關系,那是不可能的,然后拿了一百萬過去,送給了易鵬飛的兒子。”

不久,李志珍被提拔為郴州市信訪局局長。2023年2月,易鵬飛落馬,李志珍隨之被查。經查,李志珍還涉嫌受賄290余萬元,2023年9月,李志珍被開除公職,涉嫌行賄和受賄犯罪,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圖為易鵬飛在受審現場當庭認罪悔罪

李志珍懺悔:“教訓是要守得住清貧,耐得住寂寞,死死地守住這個紀法的底線。”

經查,李志珍身為黨外領導干部,把“黨外”當法外,對法律規矩毫無敬畏,官迷心竅,將公權力異化為攫取私利的工具。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要求,違規收受禮金;為官不廉,向管理服務對象出借資金并獲取大額回報,亦官亦商,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跑官買官,通過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巨額行賄獲得職務升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房地產開發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湖南省紀委監委去年10月通報李志珍違規經商辦企業等問題。

2014年至2018年,李志珍在擔任永興縣副縣長期間,向管理服務對象曹某某提供借款100萬元,違規獲利63萬元。2013年至2019年,李志珍在擔任永興縣副縣長、郴州市信訪局局長期間,通過胞弟李某某、司機曹某某先后獨自或與他人合伙承攬某棚戶區改造、某文體廣場等5個項目的土石方工程。

李志珍在上述項目中出資260萬元,違規獲利225萬元。李志珍還存在其他嚴重違法問題。2023年8月,李志珍受到開除公職處分,違法所得被追繳,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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