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心目中覺得最美的女人
65歲的作傢龍應臺,照顧93歲的母親應美君,把這個過程寫成瞭一本書,《天長地久——給美君的信》。
她是上個世紀的"龍卷風",華文世界的第一支筆。讓她一炮而紅的《野火集》,在臺灣一個月內再版24次,每5個人裡就有2個人讀過。她的"人生三書"描寫親子關系,讓無數人淚奔。
這本《天長地久》,龍應臺形容是自己對母親的懺悔,是太遲太遲的覺悟。每個人心裡都有愛,但很少人意識到,愛要及時,一旦錯過,就是永遠。
"學校裡不會教的生死課,"
每個人都得自己學。
你怎麼對你的上一代,
你的下一代就怎麼對你。"
我的母親應美君
美君是我的母親,她今年93歲瞭。
她還活著。可是失智,已經不認得我,不記得我,不能和我說話。事實上,她已經"離開"我瞭。
說不清楚她的病癥是從哪一年開始。因為失智癥是那樣一個逐漸的過程,就像一顆方糖進入咖啡,你不知道,它什麼時候就融化瞭。
寫這本書,原因很單純。我想和美君說話,可是她沒法跟你說話。
在我完全沒有準備的時候,她已經變成瞭一堵墻,而這堵墻是這輩子對你恩情最深的人,是你最愛的人,最尊敬的人。
我真的覺得蠻傷心的。
我隻能用文學的方式來處理這個問題。
美君上學時用的木頭書包,箱蓋內側有她自己寫的兩行字:"此箱請客勿要開,應美君自由開啟"。
美君聰明極瞭,又非常的有個性。
她的木頭書包,沒有把警告語寫在箱子外面,反而寫在箱子裡面。為什麼?說明她不是寫給旁人,而是寫給一個已經偷偷打開的人。一定是她的爸爸媽媽,或者是她的兩個討厭的哥哥。最後一秒鐘,我警告你趕快關起來!
那時候她才幾歲?真是一個非常非常聰慧的小孩。
她性格裡有一種狂放不羈。我記得年輕的時候,她笑起來,不是那種掩嘴巧笑,她是豪放地大笑,拍著大腿,笑得簡直要在地上打滾。
她比我愛美,比我講究,出門一定要穿旗袍。她那黑色的緞質旗袍,開襟裡頭要塞一條小小的白色的手絹,而且一定要灑香水。
她是大小姐,我的父親是窮小子,還是外鄉人。1947年,他們在杭州天香樓結的婚。
美君會下嫁給他的原因……我想是因為他帥(笑)。
你看那照片,我覺得她就被爸爸的"美色"給迷住瞭。不過爸爸那時候也是憲兵連長,在那個兵荒馬亂的戰爭年代,一個會打仗的憲兵連長,在美君眼裡,應該就是她的白馬王子吧。
我們都認為爸爸比媽媽漂亮,可是為什麼他們生瞭四個子女,沒有一個像爸爸,都像媽媽?可是幸好媽媽比爸爸聰明。
1949年,24歲的美君,跟著自己的湖南丈夫,在隆隆戰火中,背井離鄉,一路顛沛流離,最後落腳到瞭臺灣。三年以後,龍應臺出生在高雄。
我14歲時看到的美君,是一個織漁網的婦人。
那時候美君42歲,還算年輕,正在掙紮著要讓四個孩子同時上初中、高中、大學,每一個孩子都需要學費。
她跟漁村的婦女們一起,手裡拿著梭,從早到晚織著漁網。她那麼愛美的一個女人,脫下瞭她的旗袍,赤著腳,坐在骯臟的水泥地上。
一張漁網大概是一個客廳的大小,要織半個月,手上織出瞭繭,可以換回來80塊臺幣。
她也去養豬,做很粗的勞動,穿著套鞋,踏進小河裡去割草。
她什麼都願意做,自力更生,是因為她愛她的兒女。
應美君抱著一歲時的龍應臺
她的丈夫認為女孩子讀書幹嘛,讀師專最好,將來做小學老師,18歲就可以嫁人。她替她女兒去跟丈夫說:"女兒要上大學。"
"她如果不讀大學,以後就會跟我一樣。"
她借錢去交瞭我的學費。
上大學時的龍應臺
後來我才意識到,美君其實是一個女性主義者,隻不過她的時代沒有這個詞。
17歲的時候,憲兵隊亂抓人,她就敢代表整個街坊,手無寸鐵,一個人跑到憲兵隊去跟憲兵理論。
六十五歲,她還去紋眉,紋眼線。七十多歲瞭,還在問我要不要去隆鼻。去做各種讓自己美麗的事情。
她還曾經建議我去隆乳。
那一刻我大概三十多歲,她六十來歲,是我現在的年齡。我們倆一起站在梳妝臺的很大的一面鏡子前面。我在梳頭,她也在梳頭。她說,你知道嗎?你可以去做什麼什麼事。我當然嘲笑她一番。
這是唯一的一次,我能想起來的、我們倆之間和"女孩子"有關的談話。
除此之外,她從來不和我談"女孩子的事"——你要怎麼選男朋友,怎麼相夫教子,怎麼煮飯做菜,怎麼伺候公婆——從來沒有過。
她好像沒覺得我是個女孩子。很可能是她希望我能夠盡其所能地發揮我的才能,因為她自己的才能沒有得到這個機會,時代不允許她發揮。
應美君手稿 "我終於受足瞭教育,而且受的教育越高,我走得越遠。她歡歡喜喜,目送我遠行的背影。 然後她就老瞭。眼皮垂下來,蓋住瞭半隻眼睛;語言堵住瞭,有疼痛說不出來;肌肉萎縮瞭,坐下就無法站起。曾經充滿彈性的肌膚,像枯萎的絲瓜垂墜下來。曾經活潑明亮的眼神,像死魚的灰白眼珠。 她不曾享受過人生,因為她的人生隻有為別人付出。"
其實,《天長地久》不僅是寫美君,也是對同時代所有苦難而偉大的母輩的一個告別。
她們走進戰爭,穿過流離,從碎片裡艱辛地站起來,辛勞一生,最後變成瞭歷史的一個小小的註腳。
我的女朋友應美君
應美君被確診出失智癥以後,過去15年裡,龍應臺一直保持一個習慣:每兩周回一次屏東,看望美君。2014年12月1日,龍應臺辭去臺灣"文化部長"一職,之後一直住在臺北。
辭官之後的三年裡,心裡一直不安定,每天早上醒來,問自己,為什麼在這裡?
這世界上此時最需要你的人,不在臺北,在南方,在鄉下。
我在城裡過自己的日子,而她在人生的最後一裡路,孤獨地走著。這,對嗎?
2017年4月1日,我在香港參加生平第一次禁語禪修。
禪修的時候,就在那一剎那,我決定瞭:搬傢,搬回屏東,照顧美君。
人到瞭50歲之後,會發現好時光不多瞭。重要的事情不可以拖。我再拖下去,我不知道美君還會不會等我。
搬傢的過程很迅速。母親原本和哥哥一傢住在一起。我占下哥哥的頂樓倉庫,等於住在母親的樓上。改造倉庫隻用瞭三個禮拜,第四個禮拜我就搬傢瞭。
我開著車,拖著滿滿一車行李,多數是書。兩隻貓跟我一起南下。
從此以後,每天早上我都可以大聲對媽媽說話:
"應美君你在嗎?應美君你今天好嗎?睡得怎麼樣?風太大瞭是不是?等下我幫你拿條圍巾好瞭。"
媽咪在,貓咪在,那裡就是傢瞭。
43年前,我離傢去臺北,美君一定有親自送我上火車。我上車的那一刻,有沒有回頭看她一眼?
我可以很肯定地說:沒有。
出國時,父母到松山機場送我。那時候出國留學就像永別。我進海關之前,有沒有回頭看美君一眼?
一定沒有。
原因是,當時我的心目中是沒有父母的。父母就是理所當然地在那,就像傢裡的傢具一樣,你不會跟傢具說對不起。
我離開美君時,她50歲。
輪到我50歲時,安德烈16歲。他去英國當交換生,我去機場給他送行。他進海關之後,我等著他回頭看我一眼。但是他沒有回頭。
我當場崩潰。心裡想:"這個16歲的小孩怎麼這麼沒有良心?"
我對兩個兒子的愛,需索無度。但回想起當年我自己離開母親時,卻沒有一刻想到,美君需要我。
甚至是在往後的30年中,都沒有想到,她可能想念我。
我一心向前,義無反顧,並未為她設想過。
"我後悔,為什麼在你認得我的那麼長的歲月裡,我沒有知覺到:我可以,我應該,把你當一個女朋友看待? 女朋友們彼此之間做些什麼? 我們常常約會——去看一場特別的電影,去聽一次遠方的樂團演奏,去欣賞一個難得看到的展覽,去吃飯、去散步、去喝咖啡、去醫院看一個共同的老友。我曾經和兩個同齡女友清晨五點摸黑到寒冷的陽明山去看日出點亮滿山芒草。我曾經和幾個年輕的女友在太平洋畔看滿天星鬥到凌晨三點。我曾經和四個不同世代的女友在蒙古沙漠裡看檸檬黃的月亮堂堂從天邊華麗升起。我曾經和一個長我二十歲的女友在德國萊茵河畔騎腳踏車、在紐約哈德遜河畔看大川結冰。 而你,美君,從來就不在我的"女朋友"名單裡。"
對於父親和母親這樣的人,我們最容易被陷在墻的結構裡頭。
這個房間叫做廚房,你就不要想它還可以是個書房。
可是其實,母親從來不隻是母親啊。
她是應美君。她有名有姓。她有性格,她有脾氣。她有傷心的時候,她有她內在的無可言說的欲望。
有一次,我給她念我的一篇小說。裡面寫到,女主角聞到馬身上的汗味,她想到瞭男人下體的氣味。
美君覺得這種描寫很見不得人,很色情,不夠端莊。她說,你怎麼會這樣寫?你知道那個氣味是什麼?
我就說,媽,你到現在70歲都不知道的話,你應該趕快去試試。
兩個人笑到地上打滾。那真的是一瞬間。
其實如果可以早一點有覺悟,早一點跟母親做朋友,真是福分,對吧?
搬回屏東這事,我晚瞭三年。我應該離開文化部的隔天就搬來屏東。
現在,不說話的她,對我是個謎。
你知道,我真想念她。特別奇怪的是,她人就坐在你旁邊,然後你想念她。因為她事實上已經走瞭。
比死亡還要難以接受的,是不告而別。
天長地久
"從臺北飛香港兩小時,從香港機場搭七人座到深圳灣口岸四十五分鐘;離開香港海關,進入深圳海關,搭車到深圳北站一小時;轉高鐵,兩個半小時後抵達衡陽站,再搭車四十五分鐘到達湖南衡東縣一個山路口。 沿著一路白檵花爬坡十分鐘,終於到瞭墓前。"
美君將來也會去到爸爸身邊。當時在葬父親的時候,已經在旁邊留好瞭墓位。
屏東縣潮州鎮東港溪畔(龍應臺攝)
我行走30多年,半生在外。你說走全世界走得那麼遠,但我覺得其實任何一個人,要揚帆萬裡,心裡最好有一個村子。
我心裡是有一個村子的。
不是具體的。因為我父親的職業是鄉村警察,永遠在農村和漁村裡走。所以我們每三年就換一個地方,是一種奇怪的漂流。
我也從來沒有見過眷村。也就是說,沒有結黨過。
半生漂流,於是非常羨慕我在臺灣的朋友們。我好羨慕人傢有一片土地,可以種絲瓜。
搬來屏東後,第一個種的就是絲瓜。這是這輩子第一次有自己種的絲瓜。
龍應臺的絲瓜
童年的時候我在農村,是安靜的、簡單的、傳統的、保守的。
14歲開始,我和漁民住在一起。漁村是臟的、臭的、亂的。
永遠有慶典在進行,每天都有不同的神在過生日,然後萬人遊行。那種色彩,那種音樂,那種聲音,那種舞步,目不暇接,震耳欲聾。
漁村的生活和農村差別太大瞭。漁村是危險的,大風大浪的,朝不保夕的。漁民需要崇拜更加強大的信仰,否則他沒有辦法面對生活,因為他不知道有沒有明天。
小時候難以磨滅的一個印象,是我們十來歲的孩子去沙灘玩,有一天,沙灘上發現瞭一條人腿。
還是一條腿,但是上面大概有1200個洞。是魚吃出來的洞。那條腿,當然是屬於村子裡的某個漁民。緊接著聽到的,就是海灘上道士的招魂,傢屬的哭泣。看到的,是幡旗在海風中飄搖。
我想一個人在少年時期,有過這種底層生活的經驗,以後很難變成一個不接地氣的精英。
這一點基本上從一開始,就貫穿瞭我所有的作品。
我作傢的自我,其實是一個蠻孤僻的人,不怎麼喜歡熱鬧。
1999年,進入臺北市政府做文化局長。第一次做公務員,臉孔一天到晚在電視上出現,讓我相當的困擾。你走到任何地方,人傢都知道你是誰。
我們臺灣有泡湯文化,大池子的女生那邊,每個人都是光著身子在泡溫泉。有人就會走過來,跟你光著身子握手,想跟你聊天。我覺得真是尷尬得不得瞭!
很多年裡,進入一個餐廳,我首先會選擇一個背對著所有人的位置。
進入電影院的時候,會等到燈黑瞭再進去。
我和我其他的朋友在一起的時候,朋友很討厭我,因為我老是被路人認出來,然後跟我拍照、要簽名。他們嫌我煩。
林青霞與龍應臺
直到有一天,我跟林青霞在香港,她變成瞭那個被嫌煩的人。因為更多的人要跟她拍照、要簽名。
可是,我發現她永遠這麼親切,這麼笑臉迎人。
問她怎麼做得到,她說,應臺,這個人不管他過著什麼樣的生活,他今天因為在路上偶然見到瞭我,我不過跟他照瞭張相,就讓他開心一整天,這樣的事我為什麼不做?
這句話對我真的是五雷轟頂。從此解開瞭我的糾結不安。
是的,如果一個簽名、一張合照,可以讓一個人開心半天,為什麼不做?
從此我就不再"躲藏"瞭。
回到屏東鄉下,街上認識我的人超過我想象,賣豆漿飯團的、挑菜叫賣的、站在面攤水果攤後面的鄉親,我可以很坦然地和所有人說話、聊天,關心他們的生活。
讀書讀悶瞭,我就開車出去瞭,進山裡找新的路,新的東西,見新的人,看新的部落。
幾個月之後,我發展出一種本事,即使是個陌生的村子,我也一眼就能看出來,這是一個客傢村,還是一個閩南村。
我的兩個兒子說我平時嗜好太少,非常無趣。
我有很多致命的缺點,沒有毅力,不會堅持。
除瞭寫作,我唯一堅持到現在比較長久的愛好,是植物。
屏東的陽臺上,種滿瞭植物:絲瓜、百香果、檸檬、荔枝、芒果、芭蕉、辣椒、紫藤、桂花、蝶豆、茉莉、軟枝黃蟬、九重葛、七裡香……
工作間隙,休息的一個方式就是給這些植物澆水、修剪。我認識每一株植物,知道每一個花苞。芭蕉長出新葉時,我會站在旁邊細看它的葉紋。
每天每天,我看著大片的陽光。早上要看大武山的日出,傍晚要看臺灣海峽的夕陽。
我有一個還沒有實現的夢想——我很想有一塊足夠大的地,來種各種各樣的樹。我想擁有一個果園,裡面有一萬棵樹。
在德國傢的花園裡頭有三棵蘋果樹、兩棵梨樹、一棵李樹,三棵松樹,和一株木蘭。
明年5月想去四川看鴿子樹。西方人叫手帕樹。有一個朋友告訴我,四川的某座山裡頭,藏著上萬畝的鴿子樹。
要是沒有成為作傢,我會不會是植物學傢?或者園藝工作者,賣花的人,賣果樹的人?
我會是動手動腳的人。有時候,我覺得做作傢的遺憾是你永遠在動腦。我去看舞蹈,會羨慕舞者,他的生命力全在他的身體,跟我們剛好相反。
寫《天長地久》的最後三個月,那真是沒日沒夜地工作。
這本書,其實是有一個很大的問號。
任何人,將來有一天都可能是美君。任何人,在每一天時間的進展裡頭,都在忘記,都在走向終點,不是嗎?
這件事就在我們的生活之中,在我們每天呼吸的空間裡頭,為什麼不去好好地瞭解它、面對它?
如果整個社會的集體意識,對於失智、對於衰老、死亡、陪伴,對這些事情的認識水平提高的話,是會不一樣的。
這對我來說,是一種太遲太遲的領悟。所以我寫瞭這本書。
希望比我年輕的讀者們,如果可能的話,你不要太遲。
這個世界,沒有任何天長地久。你必須把片刻當做天長地久,才是唯一的天長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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